十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二)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时,审核人员如对考生信息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三)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
(四)报名期间考试问题咨询方式:
1.查询报名系统相关栏目信息;
2.咨询报名系统在线客服;
3.发送邮件咨询,邮箱:ksbm@cctaa.cn;
4.热线电话:010-68410487、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五)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六)上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辅导培训。考生应谨慎登录其他网站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附件: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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