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放弃权利。但是这种妥协也在无形中滋生了一些用人单位和不法分子的恶习。“越多的人沉默,就会有越多的人上当受骗。”郜小红说。
“现在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哪有时间来计算上当受骗的得失,有投诉的精力还不如多在如何找工作上下功夫,再说了投诉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李婷婷说,“就当是花钱买教训吧!”
如何做
不法分子和不良企业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就业秩序,严重威胁着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等。大学生在求职被欺骗和失败的情况下,承受的压力过大,往往会产生心理问题,对他们的成长、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对社会安全稳定产生极大的隐患。因此,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打击力度,为大学生顺利就业和适应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规范互联网招聘市场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尽到事前提示、事后监管的义务。”黄龙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招聘网站应要求企业用户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对企业用户身份信息进行认证。接到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或接到被侵权人投诉后,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防止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并保存证据,发布虚假信息的企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现有的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多是管理型的部门规章,其法律等级低,效力有限,我国对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因此,建议立法部门对互联网相关法律进行完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黄龙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去年,为进一步打击招聘网站违规失信乱象,国家网信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招聘网站严重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利用招聘网站实施有组织诈骗行为的团伙和招聘网站涉嫌弄虚作假、不正当运营、纵容严重违规失信等行为坚决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主动作为避免就业陷阱
高校毕业生拥有高学历,在就业群体中有自身的优势,大学生应积极调整心态,培养实践能力,进行储备和积累,尽量避免跌入求职“陷阱”。
“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应选择进入那些信誉度高的招聘会和专业人才网站。”郜小红建议,“事前对应聘单位的信息进行收集,或通过自己的朋友、工商部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关系核实单位的真实性,了解所求职单位的真实背景和性质。”
此外,黄龙建议,应聘者发觉自己被骗后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姑息纵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龙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虚假招聘的信息发布者系第一侵权责任人,求职者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大学生一旦发觉自己被骗,应立即举报给招聘网站,并要求招聘网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黄龙说,若招聘网站不作为,对求职者的损失扩大部分其将与第一侵权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发生招聘网站主动对虚假信息进行编辑等行为,招聘网站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黄龙还建议,高校应该尽早尽快在大学生群体中普及劳动法等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自我维权意识并鼓励他们检举揭发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荆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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