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办法
1. 成绩查询:3月18日起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 确定合格名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在我校获得的专业测试成绩,结合艺术团的需要,合格考生给予降至一本线或学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不低于一本线)的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并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协议(其中上海和浙江采用当地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具体分值写入协议中并公示)。学校将获得签约资格的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的合格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 录取原则: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获得签约资格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把我校填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须将我校作为第一个学校填报志愿)方能享受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应优惠政策,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测试情况等综合因素,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 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安排在我校相应专业学习。
五、其它说明
1. 准考证系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丢失不予补办。
2. 请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提前30分钟签到候场。
3. 进入考场,请交验盖章的有效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 声乐、舞蹈类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带(仅限光盘),并在进入考场前,将伴奏带交与工作人员。
5. 考生需自带乐器、服装、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相关物品。(学校提供钢琴、民族大鼓、定音鼓,需自备鼓槌)
6.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签约考生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考生成绩单及志愿表传真至010-82326956(如本省填报志愿时间晚于6月30日,请提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2321259)
7. 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为大学生艺术团服务,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排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以上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专业测试咨询:
时间:2月27日起,每天14:00—17:30
团委办公室电话 010-82321665
招生政策咨询:
时间:2月27日起,每天14:00—17:3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2321259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http://zhsh.cug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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