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与录取
1、考试与考核安排
(1)外语考核: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进行;具体考场及座次安排,可于考试前一天在研究生楼一楼大厅查询,或在东北林业大学研招网查询http://yz.nefu.edu.cn/。
(2)综合考核:于2016年3月30日—4月3日进行,综合考核由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办法见附件1)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
2、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办法”我校将结合“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东林发[2015]32号)文件要求,逐步降低博士在职生比例,根据学科特点,自2016年起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0%-20%以内。自然科学类控制在10%以内,文管类控制在20%以内。
五、学费标准和奖助办法
1、学费标准:每生10000元/年,学制3年。
2、奖助办法:博士研究生奖助办法见附件2及附件3。
六、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1、由于我校部分博士生导师已接收了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考生,如该导师无剩余招生计划,将无法接收普通招考考生。请考生在选报导师时,参考“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选报导师。
2、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报考“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到时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所报材料必须详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4、我校与博士招生考试相关的重要信息,都将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招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5、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2室) 邮编:150040(请函报考生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报名材料)
6、单位代码:10225
博士报名咨询电话:0451-82191596(我校寒假时间为1月17日-3月5日;假期值班时间:2月14-16日)
博士报名咨询邮箱:983246798@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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