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张永智在成都一家简陋的旅馆里看诉讼材料。
张永智在法院外展示“再审申请书”。
>>事件回放
1996年7月12日,在成都某高校就读大二的张达被同学送进校医院,医院诊断为:急性咽炎、化脓性扁桃体炎。7月14日下午,他被转入了成都某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梗阻性脑积水、颅内高压。当晚,张达的父亲张永智接到了从该医院打来的电话,张达病危,急需手术。张永智在电话中同意手术,次日一早,他又接到消息,儿子已在凌晨病故,医院并未进行手术。7月19日,张达的遗体被送往温江火化。7月20日,儿子死亡5天后,张永智带着儿子的骨灰回到哈尔滨,将骨灰撒进了松花江。
7月29日上午9点左右,68岁的哈尔滨人张永智早早来到成都中院,只因他状告成都某高校和医院一案有了新进展。等待他的,是再次与状告的医院和学校进行面对面的质证。按照法律程序,双方质证完毕后,再经合议庭审议后,这些证据将被送往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这对案子的判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张永智说。
1996年7月12日,在成都某高校上大二的儿子张达被送进校医院,并在3天后去世。这3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张永智用了18年追问真相,如今他已两鬓斑白。他曾是哈尔滨两名奥数教练之一,如今本该享受儿孙绕膝的退休生活。但儿子去世,追问真相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时间。这次,是他第15次来到成都,尽管在家人看来,这件事应该尽早放下,让它“结疤”。但他却对有些诉讼材料倒背如流,“我就是要不断逼近真相,而这次后,可能离真相就又进了一步。”张永智说,如此执着只为给死去的儿子一个交代。
18年执着 只为追问真相
1997年·僵局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立案
这个案子已持续了18年。事实上,起初,这个案子一度陷入僵局。原因就在于我国在1987年曾出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是由医疗单位上报至卫生行政部门,家属仅可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而医疗事故鉴定的决定权又在卫生行政部门。
在多次要求鉴定未果后,张永智夫妇向法院起诉了成都相关卫生监管部门,同时又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法委、检察院求助,但最终还是输了官司。
1997年7月,在成都花光路费后,张永智接到了母亲病危的消息。赶着回哈尔滨的夫妇俩,想向孩子所在的高校借一笔路费。临走时,他在一份和学校的协议书上签了字,协议书上写着:“至此,对张达病故一事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相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这份协议书在后来的诉讼中,成为了学校屡次出示的证据。而那次张永智回家后,就大病一场,他的教师工作也不得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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