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正在读中专的小鑫今年4月来京实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到一个月,小鑫却在首都师范大学的一栋男生宿舍7楼离奇坠亡。因小鑫父母认为是校方未尽到管理义务,故将首师大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昨天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
高校内意外坠楼身亡
原 告陈先生(见图)、陈女士诉称,二原告之子小鑫于今年5月4日被发现在首都师范大学所在地一区学生公寓A楼东侧单元门口坠亡。二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学校的 管理者对其管理区域负有管理责任,由于其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导致小鑫坠楼身亡,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首都师范大学支付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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