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到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二者的消费行为,须经过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昨日下午,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奇告诉记者,朱女士的儿子宝宝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期间孩子玩网游被扣费1.7万元,显然已经超出了孩子的智力和经济范围,没有经过监护人的认可,是无效付款,可以要求其返还。
“如果对方游戏公司不予还款,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可以到该游戏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督促其尽快还款。”刘文奇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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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事件屡屡发生家长维权难
2016年12月20日,湖南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一位村民老王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上莫名其妙少了3万元。老王回家问儿子,这才知道是儿子玩手机时把这些钱花掉了。原来,齐齐在爸爸手机上下载了多款游戏,瞒着大人花钱充值、升级会员、购买游戏装备。
2016年8月1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市民汪女士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卡里2万块钱没了。原来是汪女士的儿子亮亮用妈妈手机里绑定的银行卡来买游戏点卡。据亮亮讲,在用母亲手机玩游戏时出现了支付提示,他平时看妈妈发红包输入密码,看多了就记住了,然后每次支付时就输入该密码购买游戏点卡,并把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删了。
目前一些家长对孩子玩手机都听之任之,由于孩子们网络安全意识较差,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充当了“被支付”的角色,但追回钱款时由于举证困难,让不少家长头疼不已。(首席记者刘广超实习生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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