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教师质疑年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评选方式和评选程序的声音不绝于耳,主要原因就在于标准不明确、以投票为主、程序不透明、人为因素过多以及结果缺乏说服力。比如,某校今年以投票的方式评选优秀教师,结果选出的优秀教师并非真优秀,而是平时会搞人际关系的。
事实上,投票已经渗透在基层学校评优选先的过程之中。例如,某校用第一轮和第二轮投票的方式选出了年度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先锋”教师,可当有人问这些先锋教师到底哪里先锋、具体作出了啥贡献时,领导却说,这还用问吗,得票多就说明作的贡献多。这种说法显然是谬论。
基层学校票选优秀教师这种方式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人为因素过多会严重影响评选结果的公正性。评选一旦丧失公正性,这样的评选也就失去了意义。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公正?笔者认为,优秀教师的评估应该是一项专业工作,必须取消票选方式。也就是既要有明确的标准,又要重视评估,作出评估说明,要改变“我同意给你投票你就优秀,我不同意给你投票你就永远别想优秀”的功利而非公正的做法。
从评选标准看,有这样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有的地方和学校制定的优秀教师标准,空话多,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例如,某地区规定的标准里有“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模糊性表述。这样的规定属于主观性评价,操作空间太大,不具体。二是有的地方把“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作标准,这种把合格教师的标准当作优秀教师标准的做法,于理不通。三是有的地方按照中高考分数给教师排名,排名靠前即优秀。这种以分数排名论英雄的做法也很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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