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需组织学者专家认定
针对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传播等考核标准所引发的争议,昨天,浙大相关负责人(简称浙大)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
北青报:学校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浙大: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及其传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如同当今大学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的多样化一样(如从传统的以课堂教育为主的形式扩展到更加重视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以及近年来出现的MOOC和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断涌现,多样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成为当今大学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制定《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对借助互联网进行文化教育所产生的作品及成果进行评价的新的尝试。
北青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涵盖哪些内容和范围?为何没有学科限制?
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达,旨在文化感染,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该方法主要针对人文社科领域的师生,之所以我们在文件中没有对学科提出明确限定,是因为浙江大学是一所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我们的学术研究是全方位开放的,我们欢迎并鼓励不同领域学科学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并进行交叉研究。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期刊”的表达,并不是排斥现有评价方式,恰恰是对传统学术评价体系的尊重。
北青报:是不是阅读量超过10万或40万的网络文章都可以被认定?
浙大:不是的。传播范围和传播数量是现代互联网媒体区别于传统教育文化传播方式(纸质媒体)的根本特征。阅读量的评价指标是建立在内容品质和社会积极影响基础之上的,阅读量只是我们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基础性指标之一。满足《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后,根据本《办法》规定,还需组织学者专家进行认定。我们重申,我们将对任何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以及成果申报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秉守“零容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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