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惠”资助向“特惠”扶持转变
“我现在上学什么钱也不用交,每年还能领到5025元的补助。学校的伙食非常好,一天只要10元钱。”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11岁的漂亮女孩王樾于告诉记者。
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教育扶贫移民学校,2100多名学生中,90%以上是像王樾于这样来自贫困山区农村的孩子,其中黎族和苗族学生占了73%。
2016年,海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实现了“四免四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贴伙食费、校服费、学习资料费、交通费。四项补贴合计每年补贴小学非寄宿生2400元、寄宿生3400元,初中非寄宿生2900元、寄宿生4150元,各市县资助标准高于省里的,就高执行。同时,对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每人发放营养餐补助800元,实现了“衣食住行学”政府托底保障。
不仅义务教育阶段应保尽保,海南省教育厅、财政厅还出台文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学杂费。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增加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补贴:幼儿园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50元提高到1750元;普通高中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500元增加到3500元,同时增加住宿费和课本费1000元;中职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0元增加到5500元,课本费400元。对于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则要求学校确保他们及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的资助,学校的“奖贷助补减”政策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海南教育厅还简化了资助发放方式,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贫困户手册为准,不需要再重新申请。省内学校在资助学生时,要最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省外就读的学生,要将名单发给学校,请学校优先资助。同时,通过电话抽查、入户复核和热线电话查漏补缺。
海南教育厅扶贫办主任邹文涛告诉记者,他们曾发现这样的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有4个学龄儿童,但只有两人申报了户口,另两人是“黑户”,“过去要是这种情况,他们是拿不到补贴的,而现在我们确立了一个原则,只要是共同生活的子女,都给发放补贴,确保资助及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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