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放暑假了,中小学生们有了大量的闲暇时间,孩子们上网、玩游戏的机会也多了起来。最近,有关未成年人玩游戏充值、看直播“打赏”花掉家里积蓄甚至救命钱的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究竟是什么在“诱惑”未成年人大手大脚地花钱?在电子支付手段日益普及的情况下,如何管住孩子们的“小钱包”?社会各界该如何协同发力,帮助孩子们摆脱对网络游戏的沉迷?
手游“吸费”多,家长维权难——
11岁男孩充值9000余元玩游戏,删掉消费提示信息
家住湖南省湘潭市的李女士是位单亲母亲,儿子小赵今年11岁。李女士月工资只有2000元,母子俩生活并不宽裕。今年篮球比分直播:期间,李女士被一条信用卡账单信息吓到了——1.4万元的支付宝额度只剩下5.7元。她打电话到银行查询,又追问儿子,才知道这笔钱全被小赵用作游戏充值了。
小赵说,他通过同学的介绍,玩上了一款“球球大作战”的游戏。玩这款游戏需要购买装备,他知道妈妈的手机银行支付密码,试着用手机进行微信充值买装备,后来竟一发不可收拾,共花掉9000余元。每次手机上接到消费提示,他就把信息偷偷删掉,生怕妈妈发现。
在律师的协助之下,李女士从游戏公司追回了2000多元,但大部分的损失已无法挽回。
李女士母子的遭遇并非个案。据报道,海南海口12岁小学生因打赏游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元积蓄;湖北武汉10岁男孩玩手游,使父母5.8万元存款“蒸发”;湖南宁乡8岁儿童仅2天的手游消费就让父亲一年的劳动收入付之东流……桩桩件件,触目惊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韩颖律师长期关注网络游戏“吸费”现象,在她看来,此类事件有一些共同之处:未成年人年龄大多8—12岁,介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家长的各类密码被未成年人知晓——有的是家长告知,更多的则是孩子偷看、偷记、套用、甚至是猜出来的;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扣费,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
韩颖表示,根据现行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按照《民法通则》,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充值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钱应该退还。而10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超出其能力范围的交易额,家长也有权主张撤销。
既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为何现实中不少家长仍然面临维权难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于诗词盛宴中看见书香霞浦2024-05-28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