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职称则是为了激励高级职称而特别设置的,以便评上了高级职称的教师有一个“奋斗目标”。但是同样的问题,和副高级职称一样,正高级职称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普通老师或许更加关注评正高级职称的条件是什么,但是按照“评聘分离”的方式来看,高级职称的岗位职责更加重要,万一评上了正高级,无法履行职责了怎么办呢?
鉴于正高级职称名额比较少,更多的是以激励的方式出现,其具体岗位职责并不是很重要,毕竟一直以来我们都是用评职称的条件来“引导”教师劳动的具体行为,或赛课、赛分数,或赛论文、赛培训、赛荣誉,其意并非是选拔教师担任更重要的任务,而恰恰相反,是通过“千金买马骨”的方式,让普通教师“赛”的更加厉害罢了。
所以说,我们很认真的落实各种评职称的标准,却很少落实各个职称的具体职责,更没有区分不同职称的岗位任务和劳动报酬的关系。如果评聘不分离的话,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的教师都可以胜任正高级职称的岗位,关键在于能否被选拔到这个岗位上来。写到此,怎么感觉有点荒唐呢?各位读到此处,是不是也有同感?大家讨论讨论: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制定出正高级职称的岗位职责,然后再制定评正高级职称的方案呢?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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