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对报考条件、资格审核、招生办法等提出具体要求。
报考条件,要明确!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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