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北京市人社局消息,日前,北京市首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完成,68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据悉,这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集中评出的首批“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2015年9月教师节来临前夕,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职称首设“正高级”,使中小学教师从此拥有“教授”级别。
2016年,北京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幼儿园) 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经过所在区推荐,北京市评审,人社部、教育部批准,并经公示等工作程序,最终68名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
北京市人社局介绍,这68名教师学历层次优于全市普教系统整体水平,绝大多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到10%;平均年龄53岁,平均教龄32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是在29个职称系列中率先进行的改革。本次改革,对于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提升教师队伍 素质,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对于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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