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问题
近期,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1.省住建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武建等责任追究问题。2015年1月,省住建厅所属定额总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奖金1.9万元。2013年至2015年,省定额总站自定标准违规收费1141.47万元,省造价协会违规办理《服务价格监审证》,违规收费463.454万元。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在全省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省定额总站虚假上报自查情况,一直不与省造价协会脱钩。徐武建作为省定额总站和省造价协会分管领导,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省纪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组长、时任省住建厅市场中介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建卿,对上述问题负监督责任,并对省造价协会与省定额总站未脱钩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省住建厅副巡视员、时任人事处处长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曲波,对省造价协会与省定额总站未脱钩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省物价局副巡视员、时任省物价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处处长雷方清,对省造价协会违规收费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省纪委给予徐武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建卿、曲波、雷方清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中华等责任追究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生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MBA学院违规向校领导发放劳务费10.48万元,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违规收费576.29万元,2名教师违规办理出国手续等违纪问题。张中华作为校党委书记,对上述问题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杨灿明作为校长,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齐文远作为校党委副书记,分管出国审批工作,对2名教师违规办理出国手续问题负直接责任;同时,作为校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监督责任。2016年12月22日,省纪委分别给予张中华、杨灿明、齐文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相关中层干部进行了处理。
3.武汉市江夏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姚又喜责任追究问题。2013年11月15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太清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职务层次降低为主任科员处分,并向区发改委送达《关于建议给予王太清同志降低职务、级别和调整工资的函》等文书。之后,王太清一直没有到区发改委上班。针对上述情况,江夏区发改委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没有按相关规定通报有关部门停发王太清工资和津补贴。2014年7月,江夏区对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清理时,区发改委不真实向上级部门反映王太清“吃空饷”行为,仍上报本单位无类似情况。至2016年2月止,王太清一直照常领取工资和津补贴。姚又喜时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牵头主持该委全面工作,对上述问题负领导责任。2016年6月15日,江夏区纪委给予姚又喜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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