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6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高群众获得感”专题会议上,政协委员黄绮在发言中表示,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0到3岁幼儿的托育问题亟待解决。
图说:政协委员黄绮就0到3岁幼儿的托育问题献计献策。新民晚报新媒体 萧君玮 现场拍摄
黄绮表示,昨天市长工作报告也提到,2016年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后,托幼矛盾立马显现。上海市总工会曾经联合上海社科院组成一课题组,调研发现上海0到3岁主要困难有这样几个:从职工当中,调研发现四分之三的员工希望孩子可以入托,住家附近没有托儿所,但是顾虑单位离家蛮远,孩子太小,不方便。第二从单位来说,也有少数的企事业单位,其实有办托儿所的愿望,但是多数没有条件。少数已经开展了托幼服务的企业,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也发现,有一个企业,有一万多名的员工,公司开设了日托班,收了55个孩子,现在有三个班级12名教师和保育员,教师有幼师资格证,保育员也有证,但是存在的问题是本身这个机构是无证经营,不能宣传,不能扩容,也不能走向市场。
黄绮称,第三个方面,从托幼的服务机构来说,调研发现上海社会办托幼机构也存在很多问题。一个也是资质问题,现在0到3岁的早教其实也是一个灰色的地带,没有部门的许可来办托幼机构。比如涉及的工商、教委、卫计委等部门都是不管的,没有部门发证,也没有部门监管。第二个方面,场地问题,中心城区用地紧张,一些社会的托幼,只能租住社会楼宇或者小区里面,也没有户外的活动场地。第三当然就是师资问题,0到3岁托幼师没有教师的资质,责任很大,薪资不稳定。第四就是责任问题。
黄绮表示,面对上述的问题,解决0到3岁的托幼需要有综合的措施:第一,需要有具体的单位职责,形成一个解决0到3岁幼儿托幼问题的归属体系,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出台发展托幼问题的综合政策,出台符合上海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托幼问题的建设和管理的标准。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广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楼宇,还有经济园区,共同去参与发展0到3岁托幼的教育事业。第二,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解决0到3岁的幼儿托幼问题,鼓励企业自办或者合办托幼机构的相关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办或者合办托幼机构,或者为员工提供一定的托幼的费用。税务部门可否说把企业投入员工托幼服务方面的支持,作为企业福利费,纳入企业的项目。第三,探索依托与社区建立的保幼基地。可以采用政府提供场地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这样一种公建民营的模式,发挥社会市场和民间的专业力量。第四,增加财政的资金投资,成立托幼专项基金,支持各类托幼机构的发展。目前我国的幼教经费,其实只占政府教育支出的1.3左右,所以政府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各类社会性质的托儿服务的供给,减轻家庭的照料负担。第五,与保险公司合作,可否成立专项的上海市托幼意外保险,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承办机构的风险。托幼意外保险基金可以多方筹措,市级区级两级政府各出一点,可以分担个人的资金。(新民晚报新媒体 两会报道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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