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愁煞了家长
洪先生则对这一规定不太认同。“我认为,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了意外事故,无论学校是否有过错,或多或少都应该承担一点责任。不然学生一出校门,学校就会完全不管,这无形中把问题都交给了家长,让家长犯愁。”
陈女士也同样有着担忧,“孩子离开学校大门,学校就可以不管了,我个人觉得不够完善。有很多父母可能工作太忙,没有时间接送孩子。现在社会又那么复杂,危险因素太多,保险也不够完善,孩子要是出点什么事,责任到底在谁啊?”
有网友认为,“给了学校一个保护伞,可以随便打骂学生。学生因此在校外自杀,是不是学校也不用承担责任呢?”
学校观点
欢迎新条例
安全问题需各方共同努力
昆明市盘龙区某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安全责任重,压力大,涉及面广,常有如履薄冰的感觉,作为学校一线的管理人员,十分欢迎新安全条例的颁布。
该校长认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学校和监护人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职责,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使学校在责任划分时,有了法律的依据与保护。
“校园安全不光是学校单方面努力就能实现的。孩子的安全需要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的共同努力。”该校长表示,希望该条例不光是成为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紧箍咒,同时也成为指导全社会共同为孩子营造安全环境的标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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