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预防和惩治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规范。此次《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相关专家和部分学生家长认为,这次提出的一些举措很有针对性,校园暴力问题要“既治标又治本”,期待相关措施尽快落到实处。
家长追责、心理疏导,《意见》“亮点”多
记者注意到,本次指导意见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上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意见》提出首先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传承中华美德。
针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求学校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在校园暴力事件的通报工作上,既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也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避免对当事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此外,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意见》也提出要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在依法采取适当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的同时,也要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注重对学生的内心感化,从心理上矫正学生内心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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