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在中职实行免学费制度后,在厦门读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也将免学费,财政补助最高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同时,高职一、二年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可领1500元。
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对外发布通知,表示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学生将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免学费政策仅限自办五年制高职
据介绍,此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仅限于自办五年制高职院校方面。其中,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医药卫生院校医学卫生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其他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元。
公办高职方面,就读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民办高职方面,就读五年制高职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高于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予以减免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其学费标准低于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办学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方式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五年制高职学生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享受免学费政策。也就是说,2012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如果此前已交了学费,可以退款。
高职前两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此外,从该政策公布之日起,高职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厦门市高职院校自办五年制高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
对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二年级在籍学生数发放至二年级;对2013年秋季学期后新入学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面按在校生的10%确定,并按以下顺序确定: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残疾特教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者;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8.农村二女结扎户经济困难家庭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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