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广度与深度
12.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以“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为目标,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从“三个率先”向普及应用发展。督促和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实现90%教师和6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网络学习空间。鼓励教师应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等活动;鼓励学生应用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养成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服务的良好习惯;鼓励家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与学校、教师便捷沟通、互动,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过程,有效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空间;鼓励学校应用空间开展教师考核管理、班级组织管理、学生综合评价、教学综合分析。(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继续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合作开展中小学校长、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与中国移动联合启动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全年培训职业院校校长1000人、骨干教师2000人,中小学校长2000人、骨干教师5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六)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13.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修订《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制定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总体规划,推进教育部数据中心同城灾备中心集成建设,继续做好异地灾备中心运维及灾备演练工作。继续推进各教育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整合和功能优化,健全覆盖全国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的有序共享,为政府部门、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做好高考综合改革网上录取系统试点应用和运维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司)
做好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全国征兵网的运行维护和信息服务工作,建设就业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14.加强教育行业数据管理与决策支持服务。
印发《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教育部直属机关教育数据管理工作,推进各类相关教育数据的规范管理、互联互通和共享公开、充分应用,确保数据安全,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制定《教育部教育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教育业务数据资源共享。继续推进“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构建网络数据库和公众数据服务体系,全面满足社会公众的数据服务需求,加快推动省级层面的开发和应用。(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制订《教育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巩固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内网,着力部署应用系统,加快实现与直属单位、部属高校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电子公文安全可靠应用试点,开展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6.推进教育系统密码应用。
贯彻落实《全国党政机要密码工作“十三五”规划》,制订《教育行业密码应用规划》。完善信息系统与密码保障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积极推进商用密码在教育行业的应用。加强密码设备管理,完善密码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宣传国产密码应用,推进实施示范项目,有效降低数据泄密风险,提高安全可控性。(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
17.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
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激发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创新的热情,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力争参与“晒课”教师超过270万名,重点征集2万堂“优课”纳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资源库,做好“优课”资源的推广应用。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大力推进跨学校、跨区域的网络教研活动,积极促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模式普及。(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组织开展本科高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重构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核心课程群建设与应用,助推教学改革。(责任单位:高教司)
18.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针对翻转课堂、网络学习空间、专递课堂、在线开放课程等不同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试点组建若干个区域、学校联盟,探索形成一批成熟的、可推广的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完成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验收工作,出版试点优秀案例集。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加强专家调研指导和跨区、跨校协同,形成新一批30个区域、60所学校应用典型,出版典型经验案例集,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区域和学校提供参考样板。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推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9.持续做好教师和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培训。
推动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到师范生培养和学校、校长、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完成“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00万名教师的培训任务,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完成初中11个学科300学时网络课程资源和110件优质培训微课程建设,启动高中11个学科250学时网络课程资源和100件优质培训微课程建设。(责任单位:教师司)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厅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中小学网络党校培训平台,通过信息化方式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党建团建工作。依托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各地各校运用新兴网络技术和社交媒体、移动终端,通过班级微博、校园微信公众号等交互手段,团结和联系广大中小学生,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基础一司)
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功能和作用。深入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实现各省(区、市)全覆盖。推进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指导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推进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核心课程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培训力度。(责任单位:思政司)
加强普法网建设,与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律师协会等单位合作,为学校提供法律、安全预警等在线咨询服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继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扩大优秀法治教育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政法司)
21.以区域为单位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指导,加大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要点,统筹推进落实。整合教研、电教、信息、装备等教育系统专业机构的力量,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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