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面试前资格审查要提供什么材料?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十七、资格审查不合格如何递补?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布。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十八、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于诗词盛宴中看见书香霞浦2024-05-28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