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探索分业分类开展招聘工作、逐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用****的精神,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2017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集中公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7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特岗目录》)。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省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及中央部委在杭事业单位,共46家。为查索方便,分4类(A—本科高校;B—职业院校;C—医院;D—其他科研单位)。具体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可供应聘者查阅有关单位简介、信息公开网址及报名、联系的方式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类别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1516个教师(含部分教辅)、医药护技、科研岗位计划招聘2827名工作人员。
目录内的省属医院在本年度内均曾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额的岗位及部分新增岗位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除招聘单位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按有关规定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应聘其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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