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招警专业科目考试》,特制定本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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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等。报考者必须按照要求在试题本及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招警专业科目考试》,主要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
(1)政治敏锐性
(2)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5)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6)刑事执法主要依据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3、信息运用能力
(1)信息搜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接处警能力
(1)受理报警
(2)求助
(3)投诉
(4)处警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快速反应
(3)合理处置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9、《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1、《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1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14、《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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