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榕高校毕业生达9.2万人,再加上其它地区的高校福州生源毕业生,总数将创历史新高。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促进大学生就业。
通知明确,实施“创业福州助推行动计划”。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场租补贴。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人标准的补贴。每年评审出100个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3万~10万元的扶持。
全市还将组织1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一般为三个月),见习期间按福州最低工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留用人数,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予以见习补贴。(记者 王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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