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消息,日前,淘宝规则发布《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将“价格作弊”调整为“规避信息”,并重新定义“规避信息”,对“滥发信息”等规则做进一步的调整。规则将于2016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
新闻延伸:
据了解,规则实施后,取消“商品要素不一致”中的“营销关键词不一致”、“行业特殊要求”中的“特殊品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情形;调整“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形表述,增加情形案例;原虚假交易中的换宝贝调整至滥发的“规避信息”情形中,换宝贝行为将不再视为虚假交易行为,但若该商品在换之前或换之后存在虚假交易的订单,则依旧将按虚假交易规则进行处罚。
其中,规则对“商品要素不一致”中的“价格不一致”作出调整,商品的标题、图片或者详情页面中描述的商品价格与标注的商品价格不一致属违规行为。例如:一个商品标题或者详情描述、图片描述的是30元,但标注的商品价格却是35元,或是商品图片、标题或者详情页写“拍下改价”、“拍下后价格减XX”等和标注的商品价格不一致的价格描述。严重者将被下架/删除店铺内所有商品、店铺屏蔽等,并扣除6分。
经搜索,目前仍可以在淘宝搜索到“拍下改价”的商品。有商家称,设置拍下改价是因为直接放低价厂家会有意见,很有可能因低价被删除宝贝。同时,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恶性竞争。
“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方面,则是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夸大描述,对商品的质量、用途、使用效果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亿邦动力网了解,目前,淘宝已屏蔽该类词语,以“国际级”为例,用户搜索时会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国家级”的相关宝贝”。
规则调整后,“规避信息”指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刻意规避淘宝商品发布规则的要求发布商品,如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的商品要素变更,包括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类的商品B;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牌的商品B;手机类目下,商品A修改为完全不同型号的商品B,或将翻新机换成全新机等情形。
此外,规则还特别提到,商品要素变更的核心在于有更换的动作以及更换后变成另一款商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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