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快递,请开门!”女子一开门,快递员就持刀闯入室内,将刀架在女子脖子上,抢手机又抢钱。昨日,这个假借送快递入室抢劫的男子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林某今年25岁,是来自安溪的外来工,初中文化,原本是厦门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在厦门期间暂时租住在湖里区蔡塘社。
经查,2015年2月11日,林某准备好口罩、西瓜刀,还有伪装的快递包裹等工具,预谋实施抢劫。当天19时40分,他来到思明区莲景一里一住宅楼外,敲门谎称送快递,骗开受害女子小林的房门后,林某持刀闯入室内,并将刀架在被害人小林的脖子上。
当时,林某还威胁说:“包裹里有炸弹,你敢反抗就炸死你!”他以此恐吓被害女子,抢走一部苹果6plus手机,以及现金400元。
案发数天后,林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伪造的快递包裹也被缴获。林某落网后,他的家人代其向被害女子退赔了被劫损失。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某采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44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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