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建议以工资增长1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以工资增长17%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以工资增长4%作为工资增长的下线。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厦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综合测算,对2011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建议为:以工资增长1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9%至15%。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以工资增长17%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以工资增长4%作为工资增长下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低。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或者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过大确实需要降低工资的,工资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同时,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厦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适当倾斜。企业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在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去年厦门市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工资增长基准线9%,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6.5%至11.5%;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为13.5%。(本网记者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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