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政府今天发布通告,自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环岛路及其周边范围内,城市管理、海洋渔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将依法对违法经营和使用观光自行车、违法经营沙滩摩托车、违法经营骆驼马匹及摊贩占道、非法占用沙滩、海域等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通告称,在环岛路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侵占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一)未经批准的经营行为,包括擅自经营和使用观光自行车、沙滩摩托车及擅自经营、出租马匹、骆驼,圈占景物向自行拍摄的游客收费等;
(二)未经批准的建设行为,包括擅自建造与风景、游览无关或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项目、设施和商业广告等;
(三)擅自向海域、海滩倾倒垃圾或者其他污染物;
(四)非法占用沙滩、海域;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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