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12月14日讯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厦门市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分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今后各区教育部门应于每年7月30日前向社会公示集体办幼儿园及签订协议的民办园名单,此举意味着,在幼儿园报名前,家长就可知道哪些民办园参与了分级收费管理,选择的面更宽了。
从今年秋季起,厦门市民办园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园,不同等级的实行不同的最高限价,与此同时,民办园也将享受相应的政府财政补助。保教费的限价标准是:民办一级园每生每月500元,二级园400元,三级园300元,基本合格园250元;而对应的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是每生每月350元、250元、150元和100元。
民办园分级收费,分级财政补助怎么用?《办法》还明确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具体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教玩具购置、维修;安全和卫生设施的购置、维护及园舍修缮;教职工培训;维持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教职工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等支出。(海峡导报记者沈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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