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文/图) 因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台湾知名漫画家几米(原名廖福彬)将厦门鼓浪屿米米花园旅馆(以下简称米米旅馆)告上法庭,索赔25万元。被告米米旅馆在庭审时辩称,原告几米告错了人,且不能证明旅馆使用了几米作品。昨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判决。目前,双方都同意庭外调解。
【当事人说】
几米:著作权被米米旅馆侵犯
原告几米诉称,自己是《森林里的秘密》等绘画本的著作权人。未经自己同意,米米旅馆非法使用了这些绘画本上的多幅绘画作品,并在米米旅馆的网站上做宣传。故而,米米旅馆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原告几米请求判令被告米米旅馆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米米旅馆:要求驳回诉讼请求
被告米米旅馆辩称,原告状告的主体不适格。几米状告的是厦门鼓浪屿米米花园旅馆,而该公司是思明区米米旅馆。所以,几米告错人了。另外,米米旅馆没有使用几米的作品用来装潢。米米旅馆要求,法庭驳回几米的诉讼请求。
【庭审焦点1】
几米是否告错了人?
被告米米旅馆认为,旅馆是厦门思明区米米旅馆,而原告起诉的被告是厦门鼓浪屿米米旅馆,因此几米起诉的被告主体错误,法院应驳回起诉。为此,被告还当庭特别声明,自己在庭审中所陈述的被告均指厦门思明区米米旅馆。米米旅馆还质疑,原告是廖福彬,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几米是同一人。
几米认为,米米旅馆在网上做的宣传就是厦门市鼓浪屿米米旅馆,而且这两旅馆的地址是完全一致的。几米代理律师表示,几米就是廖福彬,这在台湾方面的公证书上已经写明了。
【庭审焦点2】
能证明旅馆使用了漫画作品吗?
昨日庭审上,几米向法庭提交了从携程网上打印的厦门鼓浪屿米米旅馆的宣传资料,上有几米的作品。几米说,因为路途比较远,他没有实地拍照取证,但这在上海进行了公证。
米米旅馆质证称,公证书说明做宣传的是鼓浪屿米米旅馆,而非思明区米米旅馆。而且公证书是黑白打印,无法看出与相关证据作品在颜色和风格上是否一致。此外,这也只能证明,网站上使用了几米作品,不能证明旅馆装修布局中使用了几米作品。另外,米米旅馆也提供了一份8月12日出具的公证书,证明思明区米米旅馆装修装饰未利用“几米”漫画任何图案。几米质证称,旅馆应该是在收到诉状或者律师函之后对装修进行了变更。对此,米米旅馆称,公证处只能对现在的情况进行公证,过去是否使用,公证处无法查明。
昨日,思明法院并未就该案当庭判决。目前,双方都同意庭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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