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厦门尹先生4年前花了21.8万元购买了一个车库,可到交房时他才发现,车库的门宽只有2.3米,根本无法把车停进去,一怒之下,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日前,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开发商返还尹先生218000元并支付贷款利息55349.65元。
车库仅宽2.3米
车子停不进去
2007年5月23日,尹先生购买了厦门市新景中心1#地块地下室-1层002号车库,车库建筑面积为36.0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717平方米,总价款为21.8万元。随后,尹先生支付了首期款68000元,余款150000元办理银行按揭。
2010年底收车库时,尹先生傻眼了。他的车库在四根承重柱之间,其中前两根承重柱之间的间距(即车位的宽度)为2.3米,后两根承重柱之间的间距为2.285米,车库红线内前后长度为5.17米。而尹先生的车子大约宽1.8米,两个后视镜大约50cm,这样的宽度根本停不了。
尹先生赶紧找开发商,让其开一辆中华小轿车来实验,整整花了25分钟,才把车屁股倒进车库,车后视镜离两柱子只有两三厘米宽。随后,他们又到隔壁的车库丈量,结果相邻的003号车库及004号车库宽度均为2.652米,022号车库的宽度为2.6米,都比他的要宽。
为此,尹先生找开发商协商,认为车库不能使用,不符合合同约定,并不具有使用性能,希望开发商能换一个。但开发商不同意调换,只同意退车库,而且拒绝赔偿尹先生有关损失。
车主状告开发商
法院判退钱付息
协调无果,尹先生把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车库款218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55349.65元,以及已付银行贷款利息损失32454.24元。
思明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合法有效,该合同虽未对车库的长度和宽度作出明确约定,但参照我国《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以通常小型车的规范标准,其垂直通车道方向的最小停车带宽度为2.4米,此外还应考虑行业标准车宽再加上两边的空余,即汽车与汽车或墙、柱间之间的净距,故车位通常采用2.5~2.7米×5~6米的尺寸。与尹先生车库同一楼层003号、004号、022号车库的宽度亦均在2.6米至2.65米之间,均与标准要求相符,而尹先生的车库宽度仅2.3米,且位于四根承重柱之间,不具备实际使用功能,故开发商交付的车库致使尹先生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法院认为,尹先生诉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21.8万元,并支付按揭贷款利息55349.65元是合法的,应予支持。而尹先生为支付车库款向银行借款产生的相应利息,是其选择该种履行方式支出的必要成本,因此尹先生诉求由开发商赔偿自己银行贷款利息,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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