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一男子因不满上司调整其工作岗位,找来4人半路埋伏,殴打上司。
昨日(8月16日),记者从湖里法院获悉,林某山等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年7个月不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款共计254392.5元。
36岁的林某山是厦门某电子公司员工。去年11月中旬公司调岗,林某山不满上司汤某对其工作岗位的调整,遂找来弟弟和3老乡,手持镀锌水管,于去年11月19日18时许,在湖里区火炬园一空地将汤某打伤,致汤某全身多处创伤、骨折,经法医鉴定,汤某系轻伤。(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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