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持续升级,对Ⅰ类创新药临床Ⅰ、Ⅱ、Ⅲ期研发的合计奖励力度从原来的3000万元提高到最高6000万元。昨日,市科技局副局长曹伟民接听12345政务热线,就《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解答业界关心的问题。
2023年11月,市政府印发《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我市自2015年首次出台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后的第四个升级版。为规范相关奖励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增强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市科技局在2024年8月制定了《实施细则》。
据了解,新版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大幅提高对研发创新的奖励上限,力度处于国内第一梯度,省内领先。除了Ⅰ类创新药临床Ⅰ、Ⅱ、Ⅲ期研发的合计奖励最高达6000万元,还新增了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奖励,最高600万元。
同时,新政策进一步提高扶持的精准度,对研发创新的支持方式由原来的定额奖励改为按研发投入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按研发投入的40%给予支持。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对建设CRO(合同研究组织)、CMO(合同生产组织)、CDMO(合同研发和生产组织)等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服务平台和药品上市持有人制度的实施给予实质性支持。
为进一步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生态环境,新政策还支持创新产品市场开拓与示范应用,强化产业人才支撑体系等要素保障,新增对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管理方面高端人才给予不高于80万元补贴等措施。
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自2015首次出台以来,累计已兑现奖补资金8.56亿元,其中2024年兑现生物医药产业奖补资金1.4亿元。
(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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