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此前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进行更新,并于13日发布了新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以下简称《指引》)。那么,新的戴口罩指引有哪些新变化?本报记者邀请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科长王明斋为市民进行详细解答。
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根据最新的《指引》,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分为普通公众及重点职业人群两部分。
王明斋表示,针对普通公众,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处于商场、超市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都需佩戴口罩。
他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若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此外,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并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重点职业人群在岗须全程佩戴口罩
重点职业人群佩戴口罩应当把握什么原则?王明斋表示,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一般接触人员须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须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须全程戴医用防护口罩;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同时,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即将开学,家长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的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户外活动时,建议相互保持安全距离,可以不用佩戴口罩。(记者 陈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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