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在家,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污水漫到业主家里,造成地板、家具被泡坏。日前,集美万科广场幸福里一居民楼305室的业主左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他说,楼下业主早在10多天前就已经跟物业投诉天花板渗水,物业却没在第一时间通知作为楼上业主的他。他与物业在赔偿问题上未能协商达成一致。记者日前介入调查。
【业主】
楼下十多天前已出现天花板渗水,自己未获通知;要求赔偿所有损失
左先生说,305室的这套房子刚装修不久,最近一段时间他不在家,于是将房子钥匙托管给物业,有时收快递帮忙开门。
11月8日,左先生接到物业通知称,因为公共下水管道堵塞,他家里被污水浸泡,左先生连忙赶回来,发现屋内一股恶臭、积水最深达到5厘米,地板、家具、墙面都被污水泡坏,清理人员仍在作业,经过清掏,得知堵住管道的是一条毛巾。
左先生说,事后他才得知,早在10多天前,楼下205室的业主向物业投诉了天花板渗水的情况,他作为楼上的业主,物业竟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他?左先生质疑,这10多天时间里,物业其实有他家的钥匙,也有他的联系方式,迟迟没有通知他,造成他的损失进一步加剧。
12日上午,记者随业主左先生来到现场,虽然已经进行了一轮清理,但踏进房屋内,还是能够闻到些许异味,白色墙面也染上了不少黑色污渍。左先生表示,他曾要求物业赔偿屋内所有损失或者回购房屋,但物业只愿意承担其中一部分。
【物业】
其间积极联系检查人员,11月8日才排查发现;可承担木地板更换费用
针对左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也联系到了集美万科广场幸福里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罗小姐。
罗小姐称,在10月25日,楼下205室业主向物业管家反映厨房天花板出现渗水情况,物业联系维保人员后,维保人员于10月28日入户检查,由于渗水情况并不明显,暂未确定渗水原因,并表示需要请第三方团队进行排查。
“其间我们也积极联系相关人员来进行维修和检查。”罗小姐说,维保人员和第三方团队于11月8日再次入户排查,在排除了205室可能的渗水原因后,第三方团队表示,可能是楼上305室引发的渗水,要求到305室检查。
在联系业主左先生获得许可入户后,才确认渗水原因为305室的卫生间返水。“发现返水后,我们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对堵塞水管进行清掏。”罗小姐说,考虑到业主木地板被泡坏,物业方答应承担其木地板更换费用,若业主有其他合理诉求,物业也可以从公共责任险和客户关怀费用中进行申请。
“业主可进行定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属于物业责任范围的,物业遵循法律规章制度给予赔偿。”罗小姐说。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东,谈谈他的看法。
许律师表示,通常,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物业公司需进行维护保养。若因物业公司未定期或按时对小区排水管等进行排污而导致管道堵塞,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本次纠纷中,堵塞原因可能是其他业主不当使用行为导致,与物业公司是否积极维保不具备强因果关系。
“但有这样一种前提,若业主主动发现堵塞后,告知物业,而物业方面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业主损失扩大的,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业主若与物业公司协商不成,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手段维权。”许律师说。
另外,关于业主要求物业对未及时查看房屋导致的屋内损失担责的主张,需要判断物业管家与业主是否成立委托合同关系:若业主将钥匙交给管家代为保管时,有明确委托管家代为查看房屋情况,则双方之间成立除物业服务关系外,成立相应的管理房屋的委托关系,管家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相关的事务,并向委托人报告。
若业主仅系将钥匙寄放在管家处,并未委托其对房屋进行查看管理,则双方并不成立委托关系,业主无法基于委托关系向管家主张相关赔偿。(记者 卢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海沧已建成27个口袋公园2024-12-16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