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二人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后大打出手,结果婆婆拿刀划伤儿媳妇。近日,湖里区法院针对这起刑案作出一审判决,伤害儿媳的婆婆被判缓刑。
蔡婆婆是一名退休工人,她退休后从老家来到厦门,跟随儿子一家共同生活。去年夏天的一天,蔡婆婆和儿媳妇陈女士在家里因为生活琐事起纠纷,两人吵了起来。
争吵后,双方大打出手。蔡婆婆一怒之下,就拿起一把熟食刀,划伤了儿媳的颈部、肩背部等处,导致陈女士身上多处创口,累计长27厘米。事发后,蔡婆婆的儿子见状赶紧上前制止。
当天,蔡婆婆在家被警方抓获。经法医鉴定,陈女士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婆媳二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蔡婆婆同意先支付10万元赔偿,余款分期支付,陈女士对婆婆的行为表示谅解。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蔡婆婆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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