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8日讯 近年来,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在厦门屡有发生,并有向“有组织犯罪”发展的趋势。昨日,厦门市人社局与市公安局签署《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合作备忘录》,将加强打击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打造社保基金“防火墙”。
从2010年7月至今,厦门已成功破获“集美东南医院涉嫌合同诈骗案”、“湖里曙光医院相关人员涉嫌诈骗案”等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了14名嫌犯的刑事责任。
侵害社保基金安全14人被追究刑责
据厦门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形成长期联动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医疗保险服务行为,遏制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从2010年7月1日至今,厦门市人社局已处罚违法违规的定点社保服务机构27家,处罚相关责任人54人,处罚个人89人,处罚金额37.8万元,追回社保基金损失43.3万元,取消定点服务资格3家,暂停定点服务资格6家,暂停个人服务资格89人。
同时,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采取网上预警和稽核手段,对厦门集美东南医院、厦门翔安妙济综合门诊部、厦门翔安区熙欣堂药店等47家社保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稽核管理,涉及不合理金额1084.87万元,有3名医保服务人员被暂停医保服务资格。同时,通过社保预警系统监控,对515家次费用支付异常的社保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预警稽核,挽回基金损失149.68万元;通过社会保障年度稽核结算,对不合理费用不予结算。2011年社保年度,社保中心依照协议,对社保定点服务机构稽核结算,不予结算金额达1021万元,有效防止了社保基金的流失。
目前,厦门市人社局与市公安局通过配合,已对集美东南医院等8家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个人侵害社保基金安全涉嫌犯罪行为的案件,联合开展调查工作,成功破获集美东南医院涉嫌合同诈骗案、湖里曙光医院相关人员涉嫌诈骗案等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了14名嫌犯的刑事责任,有力打击了“利用虚假住院骗取社保基金、套刷、骗刷医保卡”的犯罪行为。
两单位共同打造社保基金“防火墙”
为保障厦门市社保基金的安全,昨日下午,厦门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签署《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决定联合防范和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
根据《备忘录》达成的工作协议,厦门市人社局与市公安局将建立三大工作机制:一是情报互动和重大问题协商机制,二是联合防控和打击机制,三是联合办案机制。两单位在建立社保基金反欺诈合作机制后,将利用现有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违法成本,改变当前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真正做到用制度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
此外,通过签署《备忘录》,使得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有望更加顺畅,厦门市公安局将与市人社局进一步密切合作,携手对涉及社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快速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胡晓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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