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鱼
鱼缸空了
据厦门日报报道 出差5日,死了5条鱼,损失八九千元,断了电的鱼缸臭味扑鼻。
前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哭诉鱼儿遭遇的不公,同时质疑电力部门没有事先通知就把他家电闸给拉了。
接到投诉的抄表员也表示自己很委屈,催款单早就贴出去了,是住户没有及时查看。
五条鱼价值八千元
前日傍晚,市民张先生结束了5日差旅,返回集美家中。可门刚一打开,就扑来一股恶臭——鱼死了,“一条金龙,一条罗汉,一条巴西亚,一条飞凤,一条银龙,五条我特别宝贝的鱼都死了。”
单经济损失,张先生说就有八九千元。“最值钱的是金龙,它是我去年年底买的,那时候长度20厘米左右,现在已有43厘米了,价格可达五千元,还有市场价两千元的罗汉鱼,几百元的银龙,巴西亚应该也要六七百元,飞凤值两百多元。”
出个差鱼儿就死了?张先生的疑惑,因为发现家里没电就解开了。
据张先生介绍,他家鱼缸是底部过滤式的,还需要24小时打氧以保证水的含氧量,“我的氧气泵带有蓄电功能,可以坚持8小时无电供氧,但是过了八小时就没办法工作了。一停电氧气没有了,水也不再循环,变成一缸死水,鱼在缺氧的情况下,排出体外的垃圾无法得到过滤,最后只能中毒缺氧而死。”张先生这样推测鱼的死因。他愤然道:“鱼缸里都长蛆了,非常恶心。”
为何停电?
为什么会停电?
张先生在家门口找到一份《欠费停电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的出单时间是8月22日,“我是乘28日早上九点零五分的飞机去济南的,单子贴在我家门口这么多天,可我根本就没看到,就在我和邻居两户中间的角落里,不显眼。”
张先生愤怒地表示,除了单子没有贴在显眼位置,电业部门也没通过其他方式告知他可能会停电,“我回来后还特意打了房东电话,房东也说电业部门根本就没联系过他们。”
欠费停电是规定
记者为此找到厦门电业局集海客户服务分中心核实情况,了解到张先生住的房子,用电抄表日期为每月3日,电费交费日期为每月4日到18日。房主拖欠2012年7月份电费150.17元和8月份电费151.19元。
“我们的抄表员在7月23日就发出过缴费提醒函,但张先生所在物业规定不能随意张贴,因此抄表员把欠费提醒函都贴在小区公告栏上。8月17日,抄表员又一次发放缴费提醒函,在提醒缴费无果的情况下,8月22日对该户制定停电计划,拟定于8月29日采取停电措施,并于当日上门发放停电通知书,为避免客户没有看到停电通知书,抄表员将停电通知书张贴到该客户家门口。”
电业的说法也得到了小区物业证实:“我们的确有要求把单据贴到公告栏,但是接近要停电的日子,我们也会帮抄表员把单子贴到住户家门口。欠费肯定是要停电的,大家都知道。”
住户并不知晓缴费时间
遇上欠费停电导致鱼儿死亡,张先生有苦难言,他不停强调:“停电前他们为什么不先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我一下呢?”
电业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客户的缴费期限为当月电费发生后(一般为抄表日后1天内)的15天之内,逾期未缴纳电费的,抄表员可按规定于当月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催费,经催费客户仍未按时缴纳电费且逾期未交费超过30天的,供电企业可按规定程序采取停电措施。希望客户都能主动查询掌握自家用电情况,以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也有网友提示:租房前一定要和房东沟通好每月水电费的缴交时间,避免出现张先生遇到的情况。(文/图 记者 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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