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两外来男青年缺钱花,就密谋入室抢劫。他们尾随受害者进入房间,持仿真枪、刀具进行恐吓,实施抢劫。日前,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侯某超、侯某亮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及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侯某超,今年20岁,侯某亮,今年19岁,均是河南省滑县人,经常在一起玩,都没有正当职业。去年10月,他们来到厦门寻找挣钱机会,因两人都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干体力活,于是就商量着去抢钱。
他们从网上买来一把仿真钢珠手枪,还在厦门买了刀、绳子、胶带、塑料袋等工具。去年10月16日晚7时许,他们在湖里区金民里“物色”到张先生的家。当张先生打开房门进屋时,没有注意到身后尾随着人,就虚掩着房门进了屋。突然,张先生眼前出现两名陌生男子。没等张先生反应过来,男子拿出仿真枪,顶在他头顶。这时,张先生的妻儿眼看丈夫头上顶着“枪”,也不敢呼救。随后,侯某超、侯某亮用胶布、绳子将张先生一家捆绑起来,并用胶带封住三人的嘴巴,当场抢走3部手机、400现金元和一张银行卡。
去年10月31日,侯某超、侯某亮携带作案工具在石狮灵秀镇彭田村寻找作案目标、伺机抢劫时被警方查获。警方当场缴获作案工具仿真枪1把、刀具1把、胶布1卷、绳子1条。(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何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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