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 蔡先生租住在殿前,这个月,他住的地方涨电价了,房东每度电要收1.1元。
昨日下午,在收到蔡先生的投诉后,厦门市物价局和电业局前往殿前、杏林等民房出租比较集中的地方,对出租屋乱收电费的现象进行整治。
调查:一个月前就开始涨价 昨日下午,检查人员来到殿前高殿社区。在殿前1032号楼房的一楼楼道上,一张通知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这张通知是房东在5月30日贴出来的。房东在通知里告诉住户,电费涨价了,每度涨0.2元,也就是从原来的0.8元/度涨到1元/度。
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6月30日及以前居民合表电价按0.4643元/度的标准执行,7月1日电价调整后按0.4943元/度的标准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采用合表电价的租客来说,本次电价调整,合表用户电价仅仅上调了0.03元/度。但在高殿社区的不少租户却要多交5毛多的电费
查处:房东须退还多收电费
针对殿前1032号出租户的情况,厦门市电业局昨日现场确认,该户实行的是阶梯电价。接下来,厦门市物价局将联合电业局约谈该房东。
据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房东非法提前涨电价1个月的情况,他们将责令其退还多收的电费。同时,物价局和电业局将引导该房东去电业局申请执行合表电价。
据电业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合表用户电价的申请其实很简单,租客可持派出所开具的《暂住申报代理卡》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户主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辖区电业局营业窗口办理合表电价申请。电业局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申请生效后,将按合表电价执行。(记者骆余民通讯员龚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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