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日报报道 在明示“禁烟”的场所点烟,保安要求执行内部规定,罚款5000元!昨日,这件事发生在湖里一工厂。
当时一家公司的技术员到这家工厂保安室等人,点燃了一支香烟,保安指着墙上的禁烟标示,说不能抽烟。这名技术员就掐灭了香烟,保安却紧接着说,要执行工厂规定,对他处5000元罚款。技术员不肯交罚款,保安将他拦住,双方发生争执,并报了警。
民警进行劝解,保安说,他们工厂与技术员所在的公司有协议,对违反禁烟标示的吸烟者要罚款5000元。民警告诉保安,既然有规定,可以协商解决,但不能限制对方人身自由。随后,这名技术员离开了工厂。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郑律师分析说,作为企业来说,无论对内部和外部员工,都没有罚款的权利,保安人员只能劝阻吸烟行为。企业可以根据协议,追究签署协议机构的责任,由对方按内部规定对员工作出相应处理。(记者 程午鹏 实习生 邱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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