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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中低收入家庭由于经济承受能力较低,想买房却又买不起,很难完全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善住房条件。为此,厦门不断探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于2006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保障性住房工作。
目前,厦门已经建成包括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的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住房保障政策。
第一,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第二,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租赁房。
第三,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第四,向厦门市非低收入群体中的无房户提供保障性商品房。
此外,在此基础上,又适当调低准入门槛,加快推进了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使保障范围由原来以低收入家庭为主,拓展到中等收入家庭。
正因为这样的多层次、全覆盖,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2006年就被国家建设部誉为“住房保障的厦门蓝本”,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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