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规定选举宣传至投票日前一晚10点,但“公投法”对宣传规定并无明确时间,甚至领衔团体在投票当天都还能宣传,引发“立委”质疑恐成为候选人的“灰色地带”。
“绿委”昨直言,国民党台中市长参选人卢秀燕是“反空污公投”领衔人,恐在投票日仍宣传“公投”,形成“选举武器”,要求台湾“中选会”与“内政部”给出明确规范。
台“中选会主委”陈英钤昨受访响应,领衔人身兼两身份确实有此疑虑,但目前不清楚个案状况。
“蓝委”江启臣昨质询时先问,“公投”投票当天可否宣传?陈英钤说依“法律”可以,投票日只能“公投”宣传不能选举宣传,但“内政部”觉得不好,还需要个案认定。“内政部次长”陈宗彦则明显不同调,表示此事会与“中选会”讨论取得共识。
江启臣质疑两人说法兜不拢,便追问“公投法”没有禁止投票当天可宣传,也没准用“选罢法”不得宣传的规定,询问若“公投”宣传,不涉及候选人宣传,是否无违“法”之虞?陈英钤点头,并补充“公投”宣传离投票所有30米的禁制区限制。
由于事涉敏感,江结束质询后,内政委员会召委管碧玲则突然“打pass”,提点陈英钤等人要注意身份重叠的问题。
“绿委”蔡易余质询时则提及,候选人跟“公投”领衔人若身份重叠,如台中市长参选人卢秀燕是“反空污公投”领衔人,在投票当天若跳出来宣传“公投”,却穿候选人背心,把“公投”当作选举武器,该如何处理?还是“这一个公投”不应与选举日绑同一天?
陈英钤可能没听懂管碧玲的“暗号”,备询时还说“中选会”一直很注意此事,但过去没发生过,还需要研究;待所有“立委”质询结束后,原本坐在主席位置的管碧玲则突然问起“中选会”,追问到底身份重叠该如何处理?
“中选会”法政处长赖锦珖说,各县市选委会都质疑过此议题,目前并无相关案例,届时仍需要选监小组集体个案认定。管碧玲则要求“中选会”、“内政部”一定要项目讨论,订出明确的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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