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狮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石狮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至14日,在石狮市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议石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议石狮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通过有关决议。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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