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启动,持续推进!近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有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通过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体系,确保“白色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塑料制品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在规范流通环节管理方面,引导督促餐饮等相关行业企业做好产品替代,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对市场销售的农膜加强抽检抽查,将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做好塑料制品消费使用引导,持续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2020年底前,实现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同时,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厅等场所推广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包装膜(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可以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禁止、限制的塑料用品。餐饮外卖等行业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植物纤维餐具等生物基可降解替代产品。
此外,我市还将从替代产品产供需衔接、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政策支持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着力,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聚焦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对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推进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专项排查整治。
(记者林恩炳通讯员洪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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