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5日讯 昨日,石狮市社会工作部、石狮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今年石狮将新建10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对按标准化要求新建社区公共服务站的村(社区),每个补助8万元。
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除了统一名称、字体等标示外,服务大厅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服务站应配备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以及坐椅、饮水机、雨伞、老花镜、签字笔、服务卡、办事须知等便民用品。
便民服务大厅岗位设置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共服务类,可以设置党群综合服务、综治维权服务、计生卫生服务、社保救助服务、科教文体服务、城建经济服务等窗口;另一类是便民服务类,可根据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设立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代理缴费等窗口。公共服务站设主任一名,可由社区(村)书记或主任兼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以上,窗口人员可由镇街干部、大学生村官或专职社工人员担任。
项目建设应于10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经过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海都记者 林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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