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被校园欺凌了,是不能忍气吞声、要“打回去”,还是不能“以暴制暴”?
2016年12月,一起发生在北京市中关村二小的“校园欺凌”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发讨论,虽然校方否认这是欺凌行为,但随后一系列的“校园欺凌”事件仍被不断曝光,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12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就“如何定义校园霸凌”、“是否经历过校园霸凌”、“校方是否有过预防、解决校园霸凌方面的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在上海街头、高校、幼儿园、中小学门口开展了一次随机采访。受采访对象样本人数约为20人,年龄在20岁至40岁之间。
不少受访者对“校园霸凌”认识模糊
“我认为的‘校园霸凌’就是拳打脚踢吧。”
这是一位受采访对象脱口而出自己对校园霸凌的看法。当记者追问“学生之间的语言攻击是否算校园霸凌的一种呢”,他犹豫片刻,用一种不确定的口吻答道:“如果是很严重的语言侮辱应该也算吧。”
“我清楚记得我上小学时候,班级有一个同学反应比别人慢,可能有点智障,然后所有同学都喜欢一起捉弄他,扔他的书包、笔盒,撕他的卷子。”一位采访对象称,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拳打脚踢”的校园霸凌,但她认为这类对一个同学持续的排斥和捉弄,也应该算是一种校园霸凌。
澎湃新闻整理受采访对象回答内容后发现,大多数人都认为,强、弱学生间肢体冲突才能算得上“暴力”和“欺凌”;但也有部分被采访对象觉得“语言侮辱”和“歧视性外号”也应该算作校园欺凌的一种。
而对于该如何界定“打闹”和“欺凌”、“开玩笑”和“语言侮辱”、“昵称”和“歧视性外号”,不少被采访对象未给出明确回答,也有人表示确实不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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