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名网友在网上发文称,河南周口太康县一名2岁女童被确诊患有眼部肿瘤后,其家长多次利用孩子直播,并在水滴筹上筹款,却未给孩子进行正规治疗。直到几位爱心人士登门强烈要求,其母亲才带孩子去做了检查,但刚检查完又带着女童“失踪”。(5月6日《工人日报》)
随着“互联网+慈善”的兴起,网络募捐更加便捷化、快速化和社会化,互动性较强、参与度较高的社交平台在推广网络慈善活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至今,13家指定互联网信息募捐平台共为全国200多家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万条,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
但也应当看到,“爱心被坑”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近年来出现的数起引发舆论质疑的网络募捐案来看,有的求助信息中关键信息缺失,有的募集资金使用混乱,有的富余资金处置不当。在网络捐助加速兴起的同时,个别案例折射出一定程度的不规范,让一些人的爱心受到伤害。
如何消除负面因素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面临的一个课题。人们普遍认为,在网络捐赠中,有必要对资金募集、捐赠、使用等环节引入第三方监管,防止爱心捐赠被利用。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开始施行,《慈善法》更多的是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要求其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要向社会公开相关的信息。2017年8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强调,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网络募捐安全可靠,才能真正让受助者获益,才能进一步营造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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