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9日讯 近日,微博认证为时评专栏作家的鲁国平在微博上发帖称,我国离婚率连年攀升,很多夫妻熬不过“七年之痒”,建议为结婚证设置7年的有效期。7年期限一到,如果夫妻二人希望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办理延期;如果生活不和谐,婚姻则自动解除。他认为,婚姻设7年有效期有以下好处:
1.可以尝试多段感情,减少婚外情;
2.解决单身问题,不用担心嫁/娶错人,使人勇敢结婚;
3.拉动经济增长,因为再婚需买车买房;
4.促进女性经济独立,因为女性不能再长时间依赖男性;
5.降低离婚率;
6.孩子可受到多个父母的关爱。
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批判者众,赞同者也不乏,且看大家怎么说。
青蛇
因为有期限
才会更上心
年轻时看过关于爱尔兰婚姻登记的传说:在那里,结婚期限从1年到100年,1年的费用最昂贵,需2000英镑,而100年的费用仅仅0.5英镑。
彼时真心觉得浪漫至极,但真正踏入过婚姻后,才顿感理想主义多么苍白无力。果壳网也证明了这纯属扯淡:爱尔兰结婚证书一律收取10欧元!
不管学者的惊人言论,是否只是为了博人眼球,对于婚姻有效期之说,我很想击掌!
无论你承不承认,中国这样的传统背景下,在婚姻关系里,被动的大多是女人。有多少七年之后的婚姻只是苟延残喘?只是放在从前,女人一生只能依赖一张饭票,自然只求长久。但时过境迁,如今有些男人想追求婚姻价值最大化,在内保留着味同鸡肋的婚姻,在外享受着人生巅峰如鱼得水的快感,不给爱但也不放手,是贪婪,或是自私?
因为有期限,我们都知道彼此都还有重新洗牌的机会,或者才能更加珍重当下的付出,不再是习惯性地麻木。同时,因一开始便设置了有效期,所有权利义务、物质分配便必须提前设立契约,感性的女人们不会再因爱冲昏了头脑忘了保存利益,善良的男人们也不会走到最后人财两空。
彼时爱意正浓,才更需要契约分明,走到中途心生倦意,那就风险利益各自担当、各自解脱。人总是如此,对有期限的东西才会特别上心。
N青蛇/文
独立韩秋
一辈子太长
先过好7年也不错
“结婚证有效期应为7年,到期自动离婚……”此言在国内稀罕,在国外其实不算新鲜。捍卫婚姻庄严的人,大可不必谈“期约婚姻”色变,先听我说说。
美国的一些州,10年前就开始提倡人们缔结契约婚姻;3年前,李敖在一档电视节目中也谈,给婚姻一个期限是他理想的婚姻模式。这位学者的观点受到批评,从道德伦理上看,是情理之中;但心里叫好的,也大有人在。
我赞同期约婚姻,不是为了降低离婚率,不是为了收获新感情,不为单方面促进女性经济独立,也不为拉动经济,而是为了做更好的自己。
给婚姻一个期限,并非亵渎婚姻,反倒保全了婚姻的庄严。到期自动解除,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也无需楚楚可怜。如果彼此满意,续约。这样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鞭策,促进彼此自我检讨、反思和改进。婚姻不是一纸婚书后的一劳永逸,女人也不必把自己熬成黄脸婆。如果彼此不合适硬是别扭捆绑在一起,或是把婚姻当筹码、借口、庇护所,才是对婚姻真正的亵渎。
好的婚姻是彼此促进的,一辈子太长,在这个25岁就被说成剩女的时代里,你怎能保证,嫁的那个他永远如初,把第一个7年过好,然后第二个、第三个……也不失为负责的婚姻态度。
N独立韩秋/文
如影随评
婚姻重组
竟能经国济世?
再婚需买房买车,可以拉动经济增长。讲真?一直以为这只是学者的俏皮话儿呢。
一个简单的婚姻重组,竟有这等经国维业的威力?我不敢相信。翻一翻历史,我们有过一段“一夫多妻”制的社会形态,男人无需离婚、休妻,只要有实力,二房、三房、四房……任娶,也没有什么舆论压力。可结果怎样,GDP因此增长了吗?
“七年契约”之不可能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它或许会带来另外一种不安。法国著名存在主义作家、女权运动的创始人之一波伏娃,曾在《第二性》中提出“男女处境不对称”一说。大意是,两性彼此必不可少,但这种需要从未曾在他们之间产生相互性,因为女人从来不构成一个与男性在平等基础上进行交换和订立契约的等级。
不言而喻,在女人仍是“第二性”的社会语境中,“七年契约”一定让多数女人感到焦虑。婚姻,让她们有了新的角色扮演。母亲、贤内助,或者全职太太。在“七年契约”里,为孩子和家庭烧完青春的女人,重新被抛回婚姻重组的市场上,让人扒拉着挑选,可想而知,她将面临怎样的焦虑与不安。而一个让多数女人感到不安的社会,是相当可怕的。
N凌云一号/文
一叶知秋
给孩子10个爸妈
有没有问过他
“结婚证有效期7年,这样一个人一生中最少能结婚5次,不会因为嫁错人或娶错人而痛苦一生。”某学者的建议,让人匪夷所思。
他说,人是喜新厌旧的,7年后名正言顺地换一段感情,好过偷偷摸摸的婚外情。不知道该学者是否因为婚姻阻碍而不能名正言顺地换一段感情,否则何以说出这样的话?两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感情不是变淡,而是转化成亲情,不再花前月下浪漫热恋,这正是婚姻生活的升华和延续。如果觉得爱情不再,想换一段感情,完全可以主动结束婚姻。两人相处,合则聚,不合则散。既有异心,便是对本段婚姻的不负责,哪里需要7年期限,当断则断。
更为可笑的是,学者认为7年之后重组家庭,孩子可以有多个父母关怀。我很想问问,他是不是很想换一个新爸或新妈?如果他的父母一生结5次婚,那他可以有5个爸5个妈,得到的关怀实在太多了!在备受关怀的同时,是否想过得到与付出是相对的,他是否考虑过如何赡养这10个父母?
有人结发就是一辈子,有人携手走不了多远就分道扬镳。个中冷暖,唯己自知。没有必要人为地给婚姻设定一个期限,只要用心经营,该牵手时牵手,该放手时放手,不管时间长短,都不会有遗憾。
N落叶/文
不敢约白头,还结什么婚
驾驶证、身份证都有有效期,为什么结婚证不能有有效期?近日,某学者发出一种大胆的声音:结婚证应设置7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离婚,这样一来,许多社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如此混淆概念一般的观点,真是令人叹为观止。驾驶证、身份证之所以要有有效期,是因为技能会退化、容颜会衰老,需要随时更新个人信息,方便有问题需要追溯查证时,供政务部门进行必要的核验。而结婚证呢?如果说,是为了像驾驶证、身份证一样方便核验个人信息,可核验什么呢?年龄?容颜?婚姻质量?
年龄和容颜是放弃一场爱情、解散一个家庭的理由吗?而婚姻质量这东西,如人饮水,民政局又该怎么帮你核验?至于说,设置有效期可以降低离婚率,那还设什么7年啊,干脆不设结婚证就好了,更方便!
“有效期”这串数字,一旦印上去,把结婚证这张纸,变得更加冷冰冰、轻飘飘,合同这种天然的商业味道就是一兮铜臭。我倒想问一问,婚姻,到底是一纸合同,还是一腔誓言?你如何看待它的定位,决定了你会站在哪个立场。
中国传统文化里关于婚约的描述,辞藻非常美丽:“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红叶之盟,载明鸳谱”、“三生石上注良缘,恩爱夫妻彩线牵”……结婚证(又叫婚书)就是一纸婚约,是誓言的书面表达,是“身份从此为彼此改变”的一份家庭关系声明,用来证明这对新人宣过誓、表过态,从此住进一个家,共同希望能相守一世。这本来就是一种美好的期许,如果连“白头之约”都不敢写,连“三生石”都有了有效期,那浮躁的心态下,还结什么婚?就不要结嘛!
再退一步,即便一定要将结婚证视作一纸契约、一张合同,试问,一份违约筹码如此之低的合同,其价值又有几何?没有分量的合作,哪个“商人”稀罕做?你想保全财产等权益,可以写财产声明,这与结婚证写不写“有效期”并不冲突。你想强调义务,而义务要想“真正”被履行,其实是靠誓言的感化与鞭策,可标注了“7年有效期”的誓言,听起来还有效吗?
婚姻本身就是一场坚持与忍让,婚书其实就是双方“写在纸面上的信心”。当遇到问题走不下去的时候,拿出来,静下心,看一看自己当初的誓言,盘一盘这些年一起走过的岁月,和积累下来的亲情与家庭财富,评估一下是否还有修正与继续下去的底气。有,就好。没有,就散。试问这一切,与“有效期”何干?
N王大俗/文
注:本版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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