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申请离婚证
许可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
1、内地居民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二)本人身份证;(三)本人结婚证;(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办理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本人结婚证;(三)《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承诺时间 即办
收费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各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外(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结婚或复婚登记;办理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结构或复婚登记,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收费标准,均按办理国内婚姻证书费及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标准 9元/对
窗口单位 民政局
窗口电话 221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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